编辑: hgtbkwd | 2013-04-01 |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9月10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72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 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不需要纳税;
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000000 股,需要纳税),每10 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 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税 【2015】
101 号文;
QFII (如有) 实际每
10 股派 0.360000 元,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 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 款0.08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每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7,72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6,580,000 股.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8 年9月2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9月2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公告编号:2018-042 本次分派对象为: 截止
2018 年9月21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 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 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
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8 年9月2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9月25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转让日为
2018 年9月25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比例 (%) 限售流通股 11,427,250 64.49 5,713,625 17,140,875 64.49 无限售流通股 6,292,750 35.51 3,146,375 9,439,125 35.51 总股本 17,720,000 100.00 8,860,000 26,58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6,580,000 股摊薄计算,2018 年半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02 元.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沙县金沙园金明东路
659 号 联系人:黄柳鹏
电话:0598-5850365 传真:0598-5852606
九、备查文件 《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18-042 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9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