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3-04-01 |
5 万m3胶合板加工项目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 年7月18 日,费县连畅泉程板材厂年产 1.5 万m3 胶合板加工项目在费县连畅泉程板材厂 会议室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费县连畅泉程板材厂年产 1.5 万m3 胶合板加工项目位于临沂市费县探沂镇窦家村东 230m,项目 占地面积 2700m2 .项目总投资
180 万元,环保计划投资为 14.0 万元,实际环保投资 15.0 万元,环保 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 8.33%.
2017 年11 月委托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 《费县连畅泉程板材厂年产 1.5 万m3 胶合板加 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7 年11 月23 日取得费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费县连畅泉程板材厂年产 1.5 万立方米胶合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费环管字【2017】1006 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682 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 法》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的要求,2018 年5月费县连畅泉程板材厂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 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派出专业的 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结合现场勘察情况,根据《费县连畅泉程板材厂年产 1.5 万m3 胶 合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费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费县连畅泉程板材厂年产 1.5 万立方米胶合板 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费环管字【2017】1006 号) 、国家有关的环保标准、技术规范, 确定该项目验收范围为费县连畅泉程板材厂年产 1.5 万m3 胶合板加工项目.
二、项目变更情况 验收期间,项目较环评及环评批复无变化: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环办[2015]52 号)和《关 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环评函[2012]27 号) ,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项目, 符合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外运堆肥.
(二)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涂胶、 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锯边工序产生的粉尘和天然气燃烧工序产 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 备处理后由
1 根15 米高的 H1 排气筒排放;
锯边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管道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经过
1 根15 米高的 H2 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 物,经过
1 根12 米高的 H3 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和胶、冷压工序以及涂胶、热压工序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甲醛,面粉、拌 腻子以及锯边工序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涂胶机、热压机、锯边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隔声措施.
(四)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职工生活垃圾. 边 角料产生量约为 295.1t/a,收集的粉尘产生量约为 4.297t/a,集中收集后外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