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3-04-02

Mfg. Co. v. Linde Air Prod? ucts Co. 案中确立了等同侵权判定原则, 即被诉侵权物与涉案专利相比, 实 现了实质上相同的功能, 以实质上相同 的方法取得相同的结果.对于等同侵 权判定是否属于事实问题, 美国联邦巡 回上诉法院曾持有不同见解.例如在 Transmatic, Inc. v. Gulton Indus. 案中,审理此案的美国联邦地方法院认为, 等同侵权判定属于衡平法领域的诉 讼, 应当由法官决定, 而不应当交由陪 审团裁决, 因此驳回了当事人请求陪审 团审判的申请.该案上诉到美国联邦 巡回上诉法院后, 该院最终维持了联邦 地方法院的判决, 并明确赞同联邦地方 法院的上述观点. 后来,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 Hilton Davis Chem. v. Warner-Jenkinson Co. 案中给出了最终结论.在该案中, 美国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采取全庭审理方式,

12 名法官共同参与该案的审理.7 名法 官形成的多数意见认为, 等同侵权判定 并不存在衡平成分或者主观成分, 即使 意外侵权仍然属于侵权行为, 只是在决 定损害赔偿数额或者决定因为故意侵权 是否需要支付对方律师费时, 才可以考 虑侵权人的主观意图.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虽然将联邦巡 回上诉法院的上述判决发回重审, 但是 在其判决中却明确指出: 联邦巡回上诉 法院认为涉案方法与专利权人的专利 方法是否等同, 属于应当交由陪审团裁 决的问题, 本院此前的一些判决也持此 观点. 由此可知,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赞同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观点, 即等同侵权 判定属于事实问题, 应当交由陪审团裁 决.同时需要特别指出, 美国联邦最高 法院在该案判决中给予提示: 当证据表 明不存在字面侵权时, 法官无权自主决 定是否适用等同侵权原则, 只能由专利 权人在诉讼中提出是否适用等同侵权 原则. 陪审团有权认定实际损害赔偿 专利权人在诉讼中往往会提出损 害赔偿请求.当被诉侵权物落入涉案 专利保护范围时, 如果被告提出的不侵 权抗辩不成立,那么就要认定损害赔偿.美国司法实践一直都毫无争议地 认为, 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害赔偿以及具 体数额的计算都属于事实问题, 应当交 由陪审团裁决. 美国专利法对于专利侵权人的故 意侵权行为,不仅规定了实际损害赔偿, 还规定了加重损害赔偿, 即法院有 权将损害赔偿金增至已经查明的或者 经评估的实际损害赔偿数额的三倍.判断专利侵权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故 意, 需要在个案中根据多种事实因素予 以综合判断, 因此被告侵犯专利权行为 是否构成故意侵权, 属于事实问题, 由 陪审团裁决. 但是, 加重损害赔偿是否属于事实 问题而应交由陪审团裁决, 美国联邦巡 回上诉法院在不同的判决中表达了不 同的看法, 有的持肯定意见, 有的持否 定意见.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

2016 年开庭期审理的Halo Electronics, Inc. v. Pulse Electronics, Inc. 案, 是首次依 据美国现行专利法 (1952 年专利法) 对加重损害赔偿问题作出的标志性判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该案判决中 明确指出, 联邦地区法院对是否增加惩 罚力度具有裁量权, 但这不意味着联邦 地区法院可以任意作出决定.由此可 得, 是否给予专利权人加重损害赔偿以 及加重多少倍, 属于法律问题, 由法官 决定, 并且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 关于是否可以组建专家陪审团问题 在个案中确定陪审员时, 法院依照 法律的一般规定遵循公平原则, 从具有 陪审员资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陪审员 组成陪审团, 不得对性别、 种族、 学历等 做出事先限定.通过这种程序确定陪 审员而组成的陪审团, 通常叫做普通陪 审团.相对于普通陪审团来说, 根据案 件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从具有陪审员 资格的人员中遴选一些具有特定学历、 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的人员而组成的 陪审团, 相应地称为专家陪审团.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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