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3-04-09 |
2013 年10 月至
2013 年12 月,通过深圳市 C 公司介绍,与B公司签订了在 A 贵金属交易平台进行现货白银投资的协议. 刘某先后在 A 平台亏损
80 余万元之后, 发现 A、 B、C 涉嫌诈骗,遂向深圳市公安机关报案.深圳市公安机关对 B、C 公司进行了调查,并抓 获有关犯罪嫌疑人.经查,B 公司为 A 平台的会员单位,C 公司为 B 公司的代理机构,C 公 司在 QQ 群寻找目标客户,通过"一对一指导" 、 "盈利丰厚"等话术,蛊惑客户到 A 平台交 易.上述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深圳市公安部门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深圳法院已对 C 公司依法进行了判决并处罚金. 监管部门提醒:目前,一些地方交易场所,打着石油、黄金、白银等现货交易的旗号, 以高额回报等方式劝诱客户以类期货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有的还诱骗投资者频繁买卖以赚取 巨额手续费,有的甚至与投资者进行对赌交易,造成投资者损失.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在 进行投资交易之前,请务必清楚识别交易场所是否合法并了解有关交易规则、投资风险等, 以防上当受骗,遭受损失.请自觉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期货活动陷阱! 案例 4:以销售证券投资咨询类软件为名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A 公司是一家注册经营范围为房地产业务的经纪咨询公司,无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该公司通过电话、QQ 消息推送、微信宣传等方式在全国招揽客户,宣称可以提供免费证券 投资咨询建议, 并向客户高价售卖其名为 "证券王" 的荐股软件, 该软件服务采用按月收费. 该软件说明书自称通过历史数据分析可以准确判断未来
2 天内的个股走势,提前告知客户 即将"涨停"的股票名称、买入价位和卖出价位,必定稳赚.共计发展会员
1500 余人,签 订了免费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的达
1400 余人,购买了荐股软件"证券王"的1000 余人, 价款共计
4300 余万元,投资者人均损失
220 余万元.接到案件线索后,监管部门对该公司 进行现场打击,对公司负责人李某及相关人员朱某进行了刑事处罚,并分别判处罚金
5000 万元及
3500 万元. 监管部门提醒:面对无底线宣传"稳赚不赔"的承诺,投资者应该保持冷静的头脑.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 ,向 投资者销售或提供"荐股软件"并且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 业务, 应当经中国证监会许可, 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因此, 投资者在购买 "荐股软件" 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 应当事先了解或查询销售机构或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 务资格.投资者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进行查询,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