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31 |
怂臼眵一灬 d`鳓_l- 佛山市实施差别化环保准人促进区域协调 发展实施细则 根据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印发广东省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 见的通知》(粤环〔2θ 14〕 号),为 进一步强化我市环境保护 分类指导,实施不同区域差别化的环保准入要求,提 高环境保 护主动优化经济发展工作水干,切 实保障我市区域协调、可持 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细则, 具体如下:
一、以环境调控促转型升级,优化发展 (一 )促进产业优化布局与转型升级 鼓励无污染或轻污染产业发展.重点发展无污染或轻污染 的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推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优化发展以家用电器、 纺织、 食品饮料、建筑材料、金属制品等行业为主的传统优势产业. 严控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全市不再新 建、扩建炼化、炼钢炼铁、水泥熟料 (以 处理城市废弃物为目 的的项 目除外 )、 平板玻璃、焦炭、有色冶炼、化学制浆、制 浆造纸、鞣革、铅酸蓄电池、专业电镀项目.严格控制陶瓷、 日用玻璃制造、印染、家具制造、配套电镀、废塑料回收加工 再生 (列 入国家 城市矿产 示范基地项 目除外 )、 专业金属 表面处理 (铝 及铝合金的阳极氧化、铝的表面铬酸盐转化、锌-2- 的铬酸盐钝化和金属酸洗、磷化、喷漆、喷涂 )等项目 建设;
化工项目按照 入园管理,集 中治污 的原则合理布局,提高 准入门槛,不 得新建、扩建纳入国家 高污染、高环境风险 产品名录的生产项目. 严格涉铅、镉、汞、铬、类金属砷等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 的审批,建设排放铅、镉、汞、铬、类金属砷等污染物的建设 项目必须取得总量指标来源.不得审批向河流排放汞、镉、六 价铬重金属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积极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禁止新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
新 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各燃煤电站.改建、扩建陶瓷及 日用玻 璃制造项目必须使用清洁能源;
对不使用清洁能源的铝型材新 建、扩建项目继续实行限批.在市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限制 使用区域内,禁止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或其他燃用设施.优化 天然气使用方式,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等项目,禁止 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 则上不再 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推 进天然气热电联产 (集 中供热 )项目建设,集 中供热区域内不 再建设分散供热锅炉. 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佛山新城核心区不得引入工业项目;
禅城区不再新建、扩建建筑陶瓷 (包 括陶瓷抛光 )生产线、家 具制造、人造板制造、专业金属表面处理、不锈钢退火压延加 工、印染及服装水洗、纺织定型、化工、发酵等项目. (二 )加 强重污染行业整合提升 -3- 进一步完善现有重污染行业定点基地建设,持 续推进印 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强化三水工业区大塘园、西樵纺织产业示范基地中水回用措施,严 控园区废水排放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市不再新建化学制 浆、电镀、印染、鞣革统一定点基地,不 再新建废旧塑料基地. 鼓励区、镇 (街 )设立产业园 (集聚)区 ,加 强污水处理 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产业园 (集聚 )区发展规划,推 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强 化污染集中控制.引导村级工业相对集 聚,通 过工业用地的置换、集中、改造,促进农村工业布局调 整,实 现工业用地的空间集中,逐步将零散分布于各村的工业 企业向各镇 (街 )工业区相对集中,依托优势产业和行业龙头 企业,实 现产业集聚. (三 )加 强特别区域控制 按照强制性保护、分类管制的原则,对 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划定的禁止开发区、省环境保护规划划定的生态严格控制区以 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严格管理.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 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 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 建设项 目.除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环境 保护和生态建设以及必要的旅游、交通、电网、通讯等基础设 施外,原 则上不得在生态红线区域内建设基础设施工程;
受工程和自然条件因素限制,确 需穿越省环保规划划定的严格控制 -4- 区但不会对重要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造成分割和损害的交通、 电网等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应 对项目选址的唯一性进行充分 论证后,按程序报批. (四 )实 行区域限批 对未实现总量控制目 标、环境质量达不到功能区规划要求 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区域限批 等严格的环境管理特别措施.在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 要求,又无法通过区域削减等替代措施腾出环境容量的地区, 不得审批新增超标污染物的项目. (五 )强化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境指标约束 全市范围内新、改、扩建项目要达到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 平,且陶瓷、印染、配套电镀等行业改、扩建项目要实现增产 减污.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 燃煤锅炉项目按照环保部 《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θ 13年笫14号 )要 求执行大气污 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制浆造纸、合成革与人造革、制糖、电镀 等四个行业按照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执行 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知》(粤环(2θ 12〕 83号 )的 要求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电 镀行业还应同时执 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三角地区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的意见》(粤环〔2θ 14〕 号). 汾江河流域重点行业须严 格执行 《 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366… ⒛14).
二、实施保障 -5- (一 )进一步细化准入条件 各 区要充分认识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细则对推进我市区 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按 照本细则的要求,结合各区实际情况, 可研究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条件和项 目入园区的环保底线 等. (二 )加 强执法,杜绝违规审批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 建设项目分类、分级管理的规定,不 得降低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 评价等级,不 得越权审批,坚 决杜绝违法违规审批行为. (三 )优化总量控制要求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主要大气污染 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新增排污总量倍量 替代,实施 减二增一 ;
对产业政策鼓励类项 目,实行主要水 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新增排污总量等量替代,实施 减一 增一 ,对其他类别项 目,则 实行倍量替代,实施 减二增一气 (四 )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 推行并联审批,减少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企业投资项目各 案、用地预审、水资源论证和水土保持方案等审查或审批意见 不作为环评文件受理前置条件.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审批有关规 定,不 得擅自增设预审环节. 三卜附则 (一 )各 区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 反映,由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6- (二 )本实施细则自2θ 15年 2月 1日 起实施. 附件:名 词解释 -7- 附件 名词解释 下列名词解释只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 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生 态农业 先进制造业指 《 广东省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发展 十二五 规划》 中的先进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指 《 广东省服务业发展 十 二五 规划》中的现代服务业;
战 略性新兴产业指 《 广东省战 略新兴产业发展 十二五 规划》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重点发展、优化发展、严格控制产业或项目管理要求 重点发展、优化发展指可以新、改、扩建,但需符合本指 导意见相关规定;
严 格控制指可以改、 扩建,原 则上不准新建, 如确需新建,要 求生产工艺与装各先进,主 要污染物排放标准 要达到项 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控制标准. 三 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卜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按《清洁生产标准 制定技术导则》 ,清 洁生产水平分为三 个等级:一级为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级为国内清洁生产 先进水平;
三 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目前我国已经颁发 水泥、造纸、钢铁、电镀、纺织等 5θ 多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标 准.
四、铝及铝合金的阳极氧化 铝及铝合金制件与电解质溶液接触,并 作为阳极,在外电 -8- 流作用下,在 制体表面形成与基体结合牢固的氧化膜层的过 程. 五.铝 的表面铬酸盐转化、锌的铬酸盐钝化 铝或锌制件与电解质溶液相接触,在 无外电流通过的情况 下,利 用电解质溶液中的化学物质与制件表面的相互作用,在 表面上形成与基体牢固结合的镀覆层的过程. 抄送:禅城区、南海区、南明区及三水区环境保护局,顺德区环境 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4年12月3⊥ 日印发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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