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3-04-22 |
6 个月.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 年【3】月【25】日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 风险因素 章节的内容全文,并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麦格米特于
2014 年12 月10 日召开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方案的议 案》 ,根据该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安排如下:
1、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人拟发行股票不超过 4,450 万股, 不低于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4,450 万股,根据公司实际的资金需求确定;
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 1,000 万股,并且不得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 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具体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数量将根据公司实际的资金需求, 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新股发行与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调整机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根据询价结果,若预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超 过公司实际的资金需求的,公司将减少新股发行数量,同时启动持股超过
36 个 月的原有股东将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向投资者公开发售的机制, 公开发售数量根据 超过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的募集资金数额与发行价格共同确定.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 的股份,其已持有时间应当在
36 个月以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的 股权结构不得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并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顺序及比例如下: 序号 与公司关系 股东名称 发行前持股 数量(股) 拟减持比例
1 外部股东 戴婷婷 114,709 其持股总数 的0-100%
2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童永胜等公司其他股东 109,464,000 其持股总数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 序号 与公司关系 股东名称 发行前持股 数量(股) 拟减持比例 股份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其他员工 的0-25% 金石投资 6,145,124 复星创泓 10,897,354 华轩投资 4,096,749 金陵华软 2,048,375 邢世平 229,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