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3-04-24 |
2011 年2月15 日出具 《承诺函》 , 承诺在《共同控制和一致行动协议》和《之 补充协议》的有效期内, 如其未能遵守该等协议关于双方保持一致行动的 约定, 则其自愿向股份公司支付 1,000 万元人民币. 3. 经本所律师核查, 邬品芳和黄锋所签署的《共同控制和一致行动协议》及《之补充协议》有效期至股份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同时, 邬品芳和黄锋均已出具 《承诺函》, 承诺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向股份公司回 售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所律师认为, 邬品芳和黄锋两人针对股份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和有效性所 采取的上述措施合法有效. 二. 张家港圣达因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相关情况(反馈意见重点问题 3)
(一) 张家港市圣达因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 根据张家港市圣达因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圣达因 化机 )工商登记资料, 圣达因化机系于
1999 年12 月7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
2004 年11 月26 日, 经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圣达因化机 更名为张家港中集圣达因低温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集圣达因 ).根据 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1 年1月26 日出具的《苏州市张家港工 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资料查询表》, 中集圣达因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张家港中集圣达因低温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号:
320582400008178 住所/地址: 张家港市金港镇南沙港西中路 注册资本: 14,486.2042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0830007/AZ/cj/ewcm/D47 3-3-1-1-7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 从事深冷设备、 石油化工机械设备、 罐式集装箱、 压力容器的开发、制造、安装;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修理、改造. 一般经营项目: 专用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安装;
船体分段钢结 构件的制造、安装;
并从事本公司自用、自产货物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 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营业期限:
1999 年12 月7日至
2030 年12 月5日现有股东: 香港企业 CHARM RAY HOLDINGS LIMITED(其出资额为 14,486.2042 万元, 持有中集圣达因 100%的股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 根据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1 年1月26 日出 具的《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