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3-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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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年第2期 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中国的 政策和策略研究 ? 李廷康 ? ? 内容提要 中国在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问题上的立场大致经历 了冷战初期抵制、 冷战结束初期有限参与和2
0 0 8年以来谨慎参与三 个阶段.
在这一进程中, 中国坚持其一贯的原则立场, 即坚持和平解 决国际争端原 则、 坚持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多边主义方法、 坚持遵守?联合国宪章? 基本原则和相关国际法规则, 以及坚持国家利益与国 际社会共同利益相结合原则等.同时, 中国也坚持灵活性策略, 包括 在安理会决策中对弃权票的合理运用、 逐案处理 的政治智慧和对 危机处理手段的综合考量等.总体来看, 中国在安理会授权使用武 力中的政策和策略服从于中国总体对外战略和国家利益.但是, 在 观念认识、 工具运用和制度塑造等方面, 中国在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 中的政策和策略仍有所不足.随着国际环境的发展变化、 国家海外 利益的持续扩展、 综合国力的进一步提升, 中国需要及时调整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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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李廷康: 武汉大学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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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 )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海外安全利益保护的中国模式研究 (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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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8) 和国家 社科基金项目 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机制的改革问题研究 ( 项目批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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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9) 的阶段性成果. 感谢华中师范大学戴轶教授对本文的指导, 感谢? 国际政治研究? 匿名审读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文章疏漏和 不足之处概由笔者负责. 适当运用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这一工具, 继续提升在该问题上的话 语权并推动完善该机制, 以便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国际社会共同 利益. 关键词 中国政治与外交 安理会 外交政策 外交策略 授 权使用武力 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 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使用 武力是安理会根据? 联合国宪章? ( 以下简称? 宪章? )
第七章相关规定, 授权会员国单独或通过集体方式采取 一切必要手段 维持或恢复区域国际和平及安全 的一种武力强制行动, 由? 宪章? 规定的禁 止使用武力原则的两种合法例外之一― ― ―? 宪章? 第4 2条 必要之空海陆军行 动 发展演变而来. ① 联合国的缔造者们最初希望各国缔结特别协定, 供给为 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所必需之军队、 协助及便利, 包括过境权 组成联合国部 队, ②来弥补国际联盟因没有武装执行力量而缺乏威慑性的缺憾.但是, 冷战 的爆发迅速冻结了这一理想计划, 特别协定没能缔结, 联合国迫不得 已采取 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 这一折衷方法来执行预想的第4 2条之行动, ③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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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年朝鲜战争至今已有多次实践, 并逐渐发展成为安理会武力强制措施的实施 方式, 尽管仍备受争议. ④ 中国在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问题上的立场有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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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际政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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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年第2期①②③④?联合国宪章? 第7章第4 2条. ? 联合国宪章? 第7章第4 3条. 冷战期间和冷战结束后, 国际社会一直呼吁重启第4 3条 组建联合国部队 的谈判, 但都未引起重 视.联合国后逐渐形成三种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方式来弥补, 包括维持和平、 执行和平及授权使用武力行 动.不过, 只有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行动是明确根据? 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