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3-05-07 |
4、发售日期:本基金自
2019 年4月22 日至
2019 年5月10 日公开发售. 其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
2019 年4月22 日至
2019 年5月10 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19 年5月8日至
2019 年5月10 日.
5、发售价格:1.00 元人民币.
6、发售期限: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
12 个工作日,网上现金发售
3 个工 作日.
7、发售方式: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
8、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 (2)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 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 限公司. 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 位办理.
(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
2019 年4月22 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
2019 年5月10 日募 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
6 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277,661,386.00 元人民币 (含网下股票所募集的股票市值) , 折合基金份额 277,661,386.00 份;
通过网下直销现金认购的有效净认购资金在募 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0.00 元人民币;
通过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 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净认购资金在注册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 金托管账户前一日产生的利息共计 64,786.10 元人民币,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 为投资人基金份额. 上述资金总额已于
2019 年5月16 日全额划入基金托管人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本基金托管账户. 募集股票已于
2019 年5月16 日 前过户至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以联名方式开立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 3,724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人民币计算, 募集期间募集(含所募集股票市值)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 277,661,386.00 份,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及《国泰 CES 半导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 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19 年5月16 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 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三)基金上市交易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19】102 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19 年6月12 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半导体 50.
5、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760.投资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 营业部均可参与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6、基金申购、赎回简称:半导体 50.
7、申购、赎回代码:512761.投资人应当在本基金指定的一级交易商办理 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一级交易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 的申购和赎回.目前本基金的一级交易商包括: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