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3-05-09 |
质 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 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七、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 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9月19 日14 时30 分(注14 时0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PIVAS 及门诊输液中心配套设施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GZZJ-[2016]199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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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1416 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 年9月19 日14 时30 分 十
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1416 室 十
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
48 号 十
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1416 室 联系人:杨小姐、姚先生 联系方式:020-87385151 邮政编码:510060 传真:020-87385151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PIVAS 及门诊输液中心配套设施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GZZJ-[2016]199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7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PIVAS 及门诊输液中心配套设施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GZZJ-[2016]199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8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 项目概述: 1.本项目为交钥匙承包项目,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 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等.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二、 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PIVAS 及门诊输液中心配套设施采购、安装及 相关服务 一项 人民币
260 万元
三、 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2. 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数量、质量及性能 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3. 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