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3-05-13 |
5 年 人民币浮动利率, 利率为合同每笔贷 款发放之日中国人 民银行相应档次基 准利率基础上下浮
10 %.合同期内若 遇人民银行调整基 准利率,则从次年 每年
1 月1日起, 按当日相应档次中 国人民银行基准利 率及双方约定的浮 动幅度所确定的利 率执行新利率 40.84 亿元
2 浙江浙能温州 电厂"上大压 小"扩建项目 浙江浙能温州发 电有限公司
5 年 人民币浮动利率, 利率为合同每笔贷 款发放之日中国人 民银行相应档次基 准利率基础上下浮
10 %.合同期内若 遇人民银行调整基 准利率,则从次年 每年
1 月1日起, 按当日相应档次中 国人民银行基准利 率及双方约定的浮 动幅度所确定的利 率执行新利率.
22 亿元
3 浙江浙能六横 电厂"上大压 小"新建工程 浙江浙能中煤舟 山煤电有限责任 公司
5 年 人民币浮动利率, 利率为合同每笔贷 款发放之日中国人 民银行相应档次基 准利率基础上下浮
10 %.合同期内若 遇人民银行调整基 准利率,则从次年 每年
1 月1日起, 按当日相应档次中 国人民银行基准利 率及双方约定的浮 动幅度所确定的利 率执行新利率. 10.9 亿元 合计 - - - - 73.74 亿元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实际实施进度, 通过财务公司发放上述委 托贷款, 委托贷款总额为 73.74 亿元,预计截止
2014 年年底将向项目公司发放委 托贷款 29.35 亿元,2015 年计划向项目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31.00 亿元.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吴 国潮、 毛剑宏、 陈一勤、 应苗富及戚国水回避表决, 经非关联董事表决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上述交易事项向董事会提交了事前认可意见,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关于通过财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本 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等关联交易事项.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精神, 落实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 使用,进一步推动相关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