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3-05-19 |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全体 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行 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2014 年青岛莱西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4 年青岛莱西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简称
14 青岛莱西债 ) .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三)债券期限:7 年期.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 根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基准利率加上不超过 2.50%的基本利 差确定.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申购和配售办 法说明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 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1Y)上海银行 间同业拆放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5.0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 位小数四舍五入. 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 果,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 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
(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债券本金的 20%, 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 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 利息.
(六) 发行方式与对象: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除外) 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
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 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