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3-06-01 |
航天八院同意按照本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和方式,依法受 让上航工业合法持有的上述标的股份.
3、股份转让价款与价款支付 ( 1)转让价款 经航天八院、上航工业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价格为4.0772元人民币,转让总价款 为人民币1,546,687,997.22元. ( 2)价款支付 1)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航天八院向上航工业支付本次转让总价款的50%,即人民 币773,343,998.61元. 2)自获取上交所出具的股权转让确认文件并具备过户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航天八院向上航工 业一次性全部付清股份转让余款,即人民币773,343,998.61元. 3)上航工业应于收到上述每笔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航天八院出具收款凭证. 在上航工 业收到航天八院支付的全部股份转让款后,航天八院、上航工业在10个工作日内共同前往登记结算 公司办理将标的股份过户至航天八院名下的相关手续. 上航工业未收到全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