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3-06-04

1 ―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全市优秀自制教具暨 中小学生科技创新 小制作 小发明展评活动的 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坚持教育创新,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实验教学工作,培养学生的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 校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办法(试行) 〉的通知》 (教基〔2001〕150 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五届全省优秀自制 教具暨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的通知》 (教 技装〔2016〕639 号)要求,经研究,定于

2016 年在全市中小学 开展自制教具暨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

请各单位在广泛宣传和逐级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 市评选, 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附表, 于2016 年10 月14 日前将 推荐参评的作品及文字材料(一式两份) 、汇总表(见附件 5)报 洛阳市教育局 ―

2 ― 市教育局装备与实验管理中心参加市级评选,市教育局将择优报 省展评. 联系人:刘红 联系

电话:0379-63491051

13937955369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中的表格请到公共邮箱下载: [email protected] 密码

62571081 附件:1.第十五届全市优秀自制教具暨中小学生科技创新、 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方案 2.河南省优秀自制教具展评作品申报表 3.河南省中小学生优秀科技创新、 小制作、 小发明展评 作品申报表 4.河南省第十五届优秀自制教具暨中小学生科技创新、 小制作、小发明展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 5.市(县)优秀自制教具和中小学生科技创新、 小制作、小发明展评作品汇总表

2016 年9月5日―3―附件

1 第十五届全市优秀自制教具暨中小学生 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校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办 法(试行) 〉的通知》 (教基[2001]150 号)精神,为了组织好

2016 年 全市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自制教具和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强化 中小学课堂教学效果,丰富实验教学手段,促进教育装备新技术、新 产品的开发与应用,尤其是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仪器整合经验,推动 教学手段现代化,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推行新的教育教 学理念、 促进教学内容与方法的变革, 支持课程改革, 推进素质教育. .

二、评选范围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自己设计制作、应用于学科教学的教具新作 品;

中小学生制作的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新作品.

三、评选条件

(一)教师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

有利于推进素质 教育、 提高师生实验动手能力;

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 培养创新精神, 提高实践能力.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 ―

4 ― 学认知过程相统一的原则;

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 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 方法和内容;

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

在信 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生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性教学,有利于学生 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 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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