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3-06-10 |
2010 年3月25 日发布
2010 年4月5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言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 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代替 CQC/RY060-2003,主要变化为规定有效期规定为
5 年.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 主要起草人: 王江东、江源浩、任国勤、孙芳、谢俊文. CQC16-462156-2010 机动车用喇叭继电器 第1页共8页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配合电喇叭共同工作的电磁式喇叭继电器(以下简称继电器),电喇叭是指以直流电 驱动的机动车用电磁振动式喇叭. 2. 认证模式 喇叭继电器的认证模式为: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型式试验 c. 初始工厂检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f. 复审 3.认证申请 3.1 认证单元划分 在如下方面无显著差异的继电器可划分为一个单元: a.结构形式;
b.构造工艺;
c.额定电压;
d.额定负载电流;
e.运行方式及运行等级(或寿命). 生产场地(工厂)不同,应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但生产场地不同的产品应 划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3.2 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3.2.1 申请资料 a.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b.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c.喇叭继电器产品描述(CQC16-462156.01-2010) d.品牌使用声明 3.2.2 证明资料 a. 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首次申请时) b. 生产许可证、CCC 证书(如有) c. 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d. 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e. 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 4.型式试验 4.1 样品 4.1.1 送样原则 认证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送此型号的样品. 同一认证单元内有多个型号时,CQC 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规格进行检测,必要时,其他规格送样品 作差异试验.申请人负责样品送样. 4.1.2 样品数量 CQC16-462156-2010 机动车用喇叭继电器 第2页共8页 每型号继电器送
6 只样品. 4.1.3 样品的处置 由CQC 指定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检测,型式试验结束并出具试验报告后,有关试验记录和资料由 检测机构保存,并按 CQC 规定处置试验样品和相关资料. 4.2 型式试验 4.2.1 依据标准 QC/T419-1999《喇叭继电器技术条件》 4.2.2 检验项目及要求 检测项目详见表 1. 表1检测标准及检验项目 型式试验检测项目 监督抽样项目 指定试验 外观 √ √ 安装尺寸 √ √ 基本性能测试 √ √ 绝缘介电强度试验 √ √ 镀层检查 √ 耐振动、冲击试验 √ 过负载能力检查 √ 电压降检查 √ 耐温试验 耐潮试验 耐久性试验 4.2.3 检验方法 按照认证依据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4.2.4 检验时限 型式试验通常应在收到样品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重新试 验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4.2.5 判定 依据认证标准进行适用的全部项目检测,全部检测项目合格则检测结果判定合格.若有检测项目不 合格,可允许限期(不超过三个月)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送样进行检测.凡需重新检测的,检测机构 须将检测情况通报认证机构. 4.2.6 检验报告 由CQC 指定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检验,并按规定格式出具试验报告.认证批准后,检测机构向负 责给申请人提供一份试验报告. 4.3 关键零部件要求 关键零部件见 CQC16-462156.01-2010《机动车用喇叭继电器产品描述》.为确保获证产品的一致 性,关键零部件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制造厂发生变更时,持证人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送样进行检验 (或提供书面资料确认).经CQC 批准后方可在获证产品中使用. 5.初始工厂检查 5.1 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的基本原则是:以认证的技术要求为核心,以设计研发―采购―生产和进货检验―过程检 验―最终检验为基本检查路线,重点关注关键工序和检验环节,现场确认影响产品认证技术指标的关键 CQC16-462156-2010 机动车用喇叭继电器 第3页共8页 原材料/零部件/零部件的一致性,现场验证工厂的生产能力(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等生产资源及人员能 力). 初始工厂检查内容包括产品一致性检查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见附件 1,工 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附件 2.在进行工厂现场检查之前,认证机构应对制造商提交的产品一致性控制计 划进行审查. 5.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附件 2. 5.1.2 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