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3-06-14

3 分类 产品按原料可分为人参茶固体饮料、红参茶固体饮料. 3.1 人参茶(固体饮料) 以人参(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生晒参)、木糖醇、速溶红茶粉为原料,添加柠檬酸和甜蜜素,经 提取、浓缩、干燥、粉碎、混合等工艺制成的固体饮料人参茶. 3.2 红参茶(固体饮料) 以红参(人工种植

5 年生)、 木糖醇、 速溶红茶粉为原料,添加柠檬酸和甜蜜素,经提取、 浓缩、 干燥、粉碎、混合等工艺制成的固体饮料红参茶.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4.1.1 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 4.1.2 人参为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生晒参,红参为人工种植

5 年生,应符合 DBS22/024 中生晒参、 红参的规定.每100g 产品中添加人参 30g. 4.1.3 速溶红茶应符合 GB/T 31740.1 的规定. 4.1.4 甜蜜素应符合 GB 1886.37 的规定. 4.1.5 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 4.1.6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检验方法 色泽 棕红色至棕褐色 取5g 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

3 Q/ZXRS0024S-2019 表1续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检验方法 组织形态 粉末均匀、无结块、冲溶后呈澄清或均匀混悬液 净白瓷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 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 上所述的食用方法于透明的玻璃 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 气,辨其滋味,静置 2min 后, 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 滋、气味 具有人参和红茶的滋气味、味甜酸、微苦涩,无异味,无异臭 杂质 无外来可见杂质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所述的食用方法于 透明的玻璃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2min 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人参总皂苷(以人参皂苷 Re 计),% ≥ 0.3 NY

318 水分,% ≤ 7.0 GB 5009.3 4.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污染物限量 项目限量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 ≤ 0.9 GB 5009.12 4.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4微生物限量 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3 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 霉菌,CFU/g ≤

50 GB 4789.15 致病菌指标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以/25g表示)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CFU/g

1000 CFU/g GB 4789.10第二法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

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

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

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4.6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表5食品添加剂 品种使用功能 使用量 残留量 检验方法

4 Q/ZXRS0024S-2019 柠檬酸 酸度调节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表5续食品添加剂 品种使用功能 使用量 残留量 检验方法 木糖醇 甜味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甜蜜素 甜味剂 0.60 g/kg ≤0.65 g/kg GB/T 5009.97

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人参总皂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 7.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遇有下列情况时 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⑴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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