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3-06-16 |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5
第七节 关联交易.18
第五章 董事会.20
第一节 董事.20
第二节 独立董事.24
第三节 董事会.27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32
第五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6
第七章 监事会.38
第一节 监事.38
第二节 监事会.38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4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0
第二节 内部审计.4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4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5
第一节 通知.45
第二节 公告.4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7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8 第十二章 附则.49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1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 [2006]1525 号文件批准,由佛山市南海立邦电器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08 年6月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该等股份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 的内资股.于2008 年7月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Elecpro Electric Appliance Holding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松夏工业园工业大道西 邮政编码:52823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15,600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