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3-06-21 |
1980 年的 《常规武器公约》 及其五个 《议定书》 、
1997 年的 《禁止杀伤人员地雷的渥太 华公约》 、
1998 年的 《国际刑事法院规约》 、
1999 年的 《1954 年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情况 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的第二议定书》 以及2000 年《〈儿童权利公约〉 关于儿童卷入武 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 然而,在国际人道法成文化方面所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就并不应使我们对习惯 国际人道法有所忽视.这部分法律规范之所以极为重要,其主要原因有三. 首先,尽管如今各国普遍加入了 《日内瓦公约》 ,但其他一些重要条约(包括两个 《附加议定书》 在内)还尚未达到此程度.这些条约仅仅能够在那些已经批准了条约 的国家之间或国家内部得到适用.相反,习惯国际人道法规则― ― ―它们有时被称为 一般 国际法― ― ―对所有国家以及所有相关冲突各方都具有约束力,而无须正式加 入. 其次,适用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法尚无法满足因此类冲突而引起的 保护需求.正如通过这些公约的外交会议所承认的那样, 《日内瓦公约》 共同第
3 条 及其 《第二附加议定书》 只规定了一套最基本的规则.国家实践已经超出了这些国 家在外交会议上所接受的规则,因为绝大多数国家都同意,有关敌对行为的习惯法规 则的基本要素可以适用于所有武装冲突,无论它们是国际性的还是非国际性的. 最后,习惯国际法有助于对条约法进行解释.根据一条公认的原则,条约的解释 须以善意的方式进行,并应合理考虑所有相关国际法规则. 基于上述考虑,人们就可以更好地理解第
26 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委派给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使命了.当时,大会要求该组织: 在代表不同地理区域及不同法律体系的国际人道法专家的协助下,并 通过与来自各国政府和各个国际组织的专家进行磋商,编写一份关于适用 于国际性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法习惯规则的报告,并将该报告 分发给各国及相关国际组织.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怀着感激与谦卑的心情接受了这一使命:感激是因为这项委 任工作表现出了国际社会对该组织的信赖,对此它深表谢意;
而谦卑则是由于它完全 了解,要想根据现有资源来描述习惯国际法的现状会有多么困难.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指派其法律部的两名成员负责此项研究.在由
12 位国际知 名专家组成的指导委员会的引领下,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进行了大规模的咨商活动,其 所涉及的权威人士超过了
100 位.考虑到这份报告首先是一部学术著作,因此,红十 字国际委员会尊重报告作者以及被咨询专家的学术自由.此项研究意在以尽可能清 晰的方式捕捉当今习惯国际人道法的 面貌 .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认为,此项研究的确对目前习惯国际人道法的状况做出了准 确的评价.因此,尽管该组织知道习惯国际法的形成是一个尚在进行中的过程,但它 会在其日常工作中恰如其分地利用此项研究的成果.在进行有关人道法的实施、 澄 清与发展方面的讨论时,该研究也可作为基础. 最后,令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感到欣慰的是,此项研究有助于突出人道法的普遍 性.各种传统与文明都对该法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今天,人道法已经成为人类共同 遗产的一部分.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要对那些无私地奉献了时间与见解的专家以及该组织法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