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3-06-22 |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秦皇岛同力达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 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和盈利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 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于2019 年4月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209,237.48 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利润分配所涉个税依据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 公告编号:2019-013 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
2019 年4月1日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 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 内实施.
三、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字的《秦皇岛同力达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字的《秦皇岛同力达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秦皇岛同力达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