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3-06-23 |
公司决定自2019年6月 5日起,增加光大银行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服
电话:95595 ( 全国) 公司网站:http://www.cebbank.com 注: 上述基金销售机构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 书.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
电话:400-678-0099 ( 免长话)、021-38824536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qfunds.com 风险提示: 兴全基金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 资品种进行投资. 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 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或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投资需谨慎,请审慎选择. 特此公告.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6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2日 除息日:2019年6月13日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于2019年4月17日在 《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公告编号:2019-42).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 一)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2018年度公司分 配现金股利,按2018年末总股本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分 配59,022,954.08元. (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 一)发放年度和发放范围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75,573,852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 ( 二)含税及扣税情况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75,573,852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0000元(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