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3-06-25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立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 长,分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相关 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主要 职责有:
(一)领导、主持、管理全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
(二) 研究制定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中的规章制度和实施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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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定属于市政府采购规定应当采购、招标,但因特殊 情况无法实施采购、招标项目的采购方式;
(四)确定和聘请采购评标专家库成员;
(五)研究审定学校集中采购与招标项目范围与标准;
(六) 执行经学校党委会决定的重大采购与招投标项目和预 算;
(七)研究涉及采购与招投标重大制度性和突破性工作,并 报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教代会或教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委员 会等决定或审议. 第九条 学校设立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采购与招投标管 理中心为学校的职能部门, 是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 事机构, 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 其具体职责有:
(一)贯彻国家采购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 学校有关采购与招标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指导、督促、检查项目责任单位的采购工作;
(三)受理采购与招标项目申请,审核相关资料.根据项目 需要,组织专家对项目技术需求进行咨询论证;
(四)根据相关规定确定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根据项 目需要组织协调会, 讨论评审办法. 指导采购与招标文件的编制;
(五)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申报、招标代理机构选定、 采购与招标过程管理、合同备案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六)负责在校内平台采购与招标项目的信息发布、投标单 位资质预审、接受投标报名、发放招标文件、受理投标文件,组―6―织开标、评标会议、发布成交/中标结果公告、发放成交/中标通 知书等工作;
(七)组织对货物及服务采购与招标项目合同的洽谈与会 签,组织对建设工程采购与招标项目合同的审查与会签;
(八)负责采购与招投标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九) 负责组建和管理学校采购与招标评标专家库和供应商 信息库;
(十)负责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 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项目责任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 负责管理职能范围内的采购与招标项目的立项审查和 可行性论证,根据学校下达预算,编制和申报本部门采购与招标 项目实施计划;
(二) 负责提出采购与招标项目技术、 服务需求及技术释疑;
(三)参与采购与招标项目的代理机构选定;
(四)参与采购与招标项目的合同洽谈、会签;
(五) 负责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采购项目的组织实 施;
(六)负责合同履行,组织项目验收,反馈项目验收信息, 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完成资产登记,并办理项目支付手续. 第十一条 项目责任部门的财务负责人为该单位采购与招 标工作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组织本部门采购与招标项目的立项审查和可行性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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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督促本部门按采购与招标结果洽谈、 会签、 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