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3-07-05 |
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辅 导工作进展报告
2、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对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 评价意见
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 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浙江泰坦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 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3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辅导机构" )作为浙江 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股份" 、 "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已于
2018 年12 月24 日在贵局完成了泰坦股份 辅导备案登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及贵局 《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 等有关规定,华龙证券结合泰坦股份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第二期辅导,取得了 预期效果. 华龙证券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时间
2018 年12 月24 日,贵局对发行人辅导备案文件进行了公示,泰坦股份正 式进入辅导期.第一期辅导时间为
2018 年12 月24 日至
2019 年1月25 日,华 龙证券于
2019 年2月2日向贵局报送了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的辅 导时间为
2019 年1月26 日至
2019 年3月20 日.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根据华龙证券与泰坦股份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 为了保证辅导 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辅导目的及效果, 华龙证券成立以保荐代表人韩泽 正为组长,匙芳、陆燕蔺、李保才、齐恒、王睿为组员的辅导小组对泰坦股份进 行辅导工作,以上辅导小组人员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均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 企业的辅导工作,已向贵局提交了备案登记材料.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未 发生变动. 本辅导期内,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
4 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也参加了辅导工作.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未发生变化.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泰坦股份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泰坦股份 5%以上(含5%)股份股东和其实际控制人(或 法定代表人) ,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陈其新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
2 赵略 董事
3 梁行先 董事
4 陈宥融 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
5 吕慧莲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6 车达明 董事
7 费忠新 独立董事
8 张彦周 独立董事
9 王瑾 独立董事
10 于克 监事
11 张明法 监事
12 鲁国红 职工代表监事
13 吕志新 副总经理
14 张国东 副总经理
15 潘晓霄 董事会秘书 本辅导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费忠新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上述 变动事项相关程序正在办理中.除独立董事费忠新任期届满需进行变更外,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