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3-07-05 |
四、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华龙证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 《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认真履行辅导协议规定的各项职责,通过集中授课、组织自学、解答疑 问、模拟考试等方式对泰坦股份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泰坦股份 5%以上(含5%)股份股东和其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 识、证券市场知识培训学习;
通过专门访谈、核查相关书面资料、召开中介协调 会、对供应商及客户发送询证函、走访供应商及境内外客户等方式对公司进行尽
5 职调查及辅导.本辅导期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通过集中授课、提供学习材料、督促自学、模拟考试等方式为接受辅导 的人员就《公司法》 、 《证券法》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 《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法规知识进行讲解,使全体辅导对象理 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解作为上市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 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辅导对象参加了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于
2019 年2月20 日组织的辅导 培训考试,全部成绩合格;
3、对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进行现场走访,对发行人生产经 营、内部控制、业务技术、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更为深入和全面的核查与规范;
4、继续协助发行人健全和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督促相关制度得到落实和有 效执行;
5、协助发行人完成关联企业收购,规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
6、与发行人就未来发展战略进行探讨,根据目前所处行业发展情况、自身 实际确定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并督促发行人及可研报告编制单位编制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可研报告;
7、本阶段辅导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费忠新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辅导机构协助发行人进行独立董事变更工作.
五、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
1、继续全面履行尽职调查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情况,进一步就 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具体事项进行辅导;
2、督促发行人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工作,继续推进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备案及环评等工作;
3、协助公司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督促相关制度有效执行,使得发 行人逐步建立健全符合上市要求的、 能够保证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 结构;
4、总结辅导工作,完善工作底稿,制作辅导工作总结资料,就公司首次公
6 开发行股票作出统一安排.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辅 导工作进展报告》之签章页) 辅导人员: 韩泽正 匙芳陆燕蔺 李保才 齐恒王睿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配合 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股份" 、 "公司" 、 "发行人" )拟在 国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 特聘请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华龙证券" 、 "辅导机构" )担任公司的辅导机构.2018 年12 月24 日, 贵局对泰坦股份辅导备案文件进行了公示,泰坦股份正式进入辅导期.华龙证券 按照向贵局备案的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安排,结合泰坦股份的实 际情况对其进行了辅导,第二阶段辅导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就该阶段对公司配合 辅导工作开展情况评价如下: 本阶段辅导期内,泰坦股份对辅导工作高度重视,能够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开 展供应商及客户走访等工作,对于辅导机构提出的规范要求和意见,能够及时给 予回复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