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3-07-06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江苏省财政厅 苏人社发〔2014〕84 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开展

2014 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 重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省直和中央驻苏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苏发〔2010〕10 号)精神,根据《2014 年全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安排》(苏人社函〔2014〕75 号),

2014 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继续组织开展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项目.

请各地按 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高技 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苏人社发

1 〔2011〕358 号 苏财社〔2011〕186 号)和《关于实施

2012 年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苏 人社发〔2012〕70 号)规定的申报条件、遴选程序和所需材 料组织申报.每市推荐

1 个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 地候选项目,经省评选确定的项目必须在

2015 年12 月底前 完成建设目标.

二、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项 目.请各地分别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 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苏 人社发〔2012〕88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企业首席 技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72 号)规定的申 报条件、遴选程序和所需材料组织申报.每市推荐

1 个江苏 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候选单位;

省直和中央驻苏有关单位 推荐

5 个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候选单位.2014 年江苏 省企业首席技师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3.

三、全省技工院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教 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评审标准、评审范围、推荐名额和评审 程序,请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12 年 全省技工院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和 专业带头人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2〕124 号) 的精神执行,2014 年10 大示范专业在机械类、电工电子类、 交通类、信息类、财经商贸类和服务类等

6 类主要专业中评

2 选产生〔详见《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 年修订)〕.

四、2012 年度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项目检查工作.2012 年度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 地项目建设(见附件 14)已经期满,请各项目所在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 地建设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3〕553 号)精神,开展检查评估工作,认真总结

2012 年度江苏省高技能 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市为单位, 撰写检查总结报告(加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公章),于2014 年5月20 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五、请各市和省有关部门抓紧组织开展所属县(市)区、 单位的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并于

5 月20 日前将相关材料 (含电子文档)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逾期视同自 动放弃. 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分别纳入苏州市、泰州市、宿 迁市申报推荐. 联系人:郑海松 联系电话(传真)025-83276090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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