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3-07-06 |
1 -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自上市以来, 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
2018 年,公司通过持续现金分 红、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加强投资者交流与沟通、严格 履行相关承诺等方式不断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 者权益.现将
2018 年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股东回报,持续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一直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 回报,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 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 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2018 年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2,050,769,50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86 元(含税)分配利润,其中,对于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 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 )非公开发行 的250,560,000 股股份不享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 割日(2008 年1月31 日)之前的本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的分配. 根据上述分配预案,公司本次拟分配
2018 年度现金股利共 计167,270,849.77 元,其中,对于向公司控股股东-机场集团 -
2 - 非公开发行的 250,560,000 股股份享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交割日(2008 年1月31 日)之后的本公司(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的分配,本次享有利润分配金额 12,452,832.00 元.最 终分配金额以实际分配数据为准. 公司近
3 年现金分红情况见下表:
二、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018 年,公司积极适应信息披露的新要求、新变化,严格 按照监管规定与要求,规范、及时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 、 《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 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积极开展自愿性 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披露公告共计
57 项,包括:公 司年报、季报、中报等定期报告,公司重大事项等临时报告,月 度生产经营快报等自愿性披露公告等. 披露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元)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元)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8 年167,270,849.77 668,007,718.91 25.04%
2017 年198,023,045.99 661,361,735.12 29.94%
2016 年171,019,903.35 562,430,923.12 30.41% -
3 - 完整,披露时间及时,披露方式公平,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规定 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再次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 考核 A 级. 总体上, 信息披露让投资者了解了更多关于公司业务、 经营、管理等多方位信息,洞悉了相关行业发展变化情况,为股 东和其他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了有效参考.
三、丰富投资者管理关系手段,加强投资者交流与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 多渠道维护投资者关 系.目前投资者可通过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0755-23456331 ) 、 传真(0755-23456327 ) 、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会议、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种 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交流,同时公司也积极"走出去" ,以业绩 说明会、境内外路演等方式,主动与投资者互动交流. 2018年,公司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133人次,接待过程中严 格遵守公平性原则,向其介绍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已披露的重点 事项,并就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交流.同时公司主动有为,先后16 次赴上海、北京、香港等地参加国内外投行研讨会、策略会,以 小组会议、一对一会面等形式共计与345名机构分析师进行了深 入交流.此外,公司多次以电话会议形式与投资者展开交流,及 时维护公司网站、邮箱、互动平台等渠道.截至报告期末,共接 听投资者电话600余次,深交所网上互动平台回答问题24条. 通过上述渠道和方式, 公司就投资者关心的国际化发展进程、 航班时刻放量、扩建工程、商业资源(免税店)招标与运营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