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3-07-06 |
特别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14.4.1 的规定, 可能导致我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因素有以下五点:
(一)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 则》14.1.1 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未能在法 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
(二)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 则》14.1.1 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 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三)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 则》14.1.1 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 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四)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 则》14.1.1 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 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4.1 第二十五款的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若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公司预计
2018 年年度经营业绩亏损、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可能触
2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14.4.1 条第
(二)项至 第
(三)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情况
1、公司股票因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连续三年亏损已被暂停上 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14.4.1 的规定,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18 年度)出现下列情 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一) 公司因净利润、 净资产、 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 《上市规则》 14.1.1 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未能在法定期 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
(二) 公司因净利润、 净资产、 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 《上市规则》 14.1.1 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 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三) 公司因净利润、 净资产、 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 《上市规则》 14.1.1 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 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四) 公司因净利润、 净资产、 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 《上市规则》 14.1.1 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 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