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3-07-10 |
2018 年6月29 日起至
2018 年7月27 日17:00 止.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7月31 日在公证 人、见证律师、基金托管人的监督下对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会议审 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 . 本基金自
2018 年8月3日至
2018 年8月9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 由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18 年8月3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 具法律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9月25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安信保证 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 (机构部函[2018]2245 号) ,并于
2018 年9月27 日刊登了《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清算报告》 . 根据法律法规、 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 财产共计人民币 8,811,725.00 元 (清算期截止日
2018 年8月9日的剩余财产为 8,791,601.37 元,
2018 年8月10 日至
2018 年9月26 日孳生的利息共 20,123.63 元) ,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 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
2018 年9月27 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 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8-088 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