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3-07-10 |
0048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12 月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 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浦银安 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 以下简称: 《 招募说明书》 )等.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6月10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6月10 日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 《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 包括该日)起或自每一 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 ( 包括该日)3 个月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 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以此类推.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 为自 《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月. 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 日次日起的
3 个月,以此类推.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 后第一个工作日 ( 包括该日)起不少于
1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的期间. 本基金
2019 年度第二次开放期定为:2019 年6月10 日至
7 月5日,共计
20 个工作日.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 本基金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 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 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 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 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 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首个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本基金 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下一个开放期. 开放期以及开 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 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 《 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开放期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在开放期内,投 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且登 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但若投资人在该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 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