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3-07-11 |
邮箱:[email protected] 1.1.4 项目名称 2019-2021 郑东新区环境监控调查及督导第三方服务 1.1.5 项目地点 郑东新区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2019-2021 郑东新区环境监控调查及督导第三方服务,详 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1.3.2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 1.3.3 服务要求 合格 1.3.4 标包划分 共划分为两个标包;
A 包:郑东新区范围内环境保护调查及技术支持;
B 包:郑东新区范围内环境督导检查;
上述两个标包供应商可以报名两个标包,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包, 按标包顺序定标;
6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
3、供应商要求: A 包: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国家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 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部网站环评机构及环评工程师系统中环评机构不良行为记录为零;
4、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被列 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若有前述任意一条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要求,以下资料评标时提供原件备查:(1)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经审计的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 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不足
6 个月的供应商不用提供审计报告,但 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开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资金证明);
③有依法
7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8 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本金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 日起计算);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国家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颁 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部网站环评机构及环评工程师系统中环评机构不良行为记录为 零的网页截图;
(4) 信用中国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查询 打印的相关信息;
(5)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的相 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