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3-07-12 |
31400 万元的 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1 号:关联 交易》 (保监发[2014]44 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 )向其子公司广州广泰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州广泰" )增资的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 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概述 泰康人寿于
2017 年4月12 日决定对其持股比例为 100%的子公 司广州广泰增资 31,400 万元人民币,每股价格
1 元人民币;
2017 年4月13 日,泰康人寿已实际缴纳首笔增资款项 13,700 万元.
(二)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资金以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形式增资, 用于广州广泰全额增资 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同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同泰"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广泰注册资本为 142,650 万元人民币,泰康人 寿持股 100%不变.
二、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广州广泰乃泰康人寿为投资建设广州养老社区及配套设施所全 资设立的项目公司.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广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191 号商业广场 A1 栋第
5 层501 单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壹亿壹仟贰佰伍拾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 定价政策 前述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体现了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 全体股东和被保险人利益的情形.
(二) 定价依据 泰康人寿以每股
1 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广州广泰进行增资, 增资总 额31,400 万元人民币.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价格 本次增资金额为 31,400 万元人民币.
(二) 交易结算方式 本次增资采用货币方式出资.
(三) 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次增资以认缴金额的实际到位之日正式生效,泰康人寿已于
2017 年4月13 日以货币形式实际缴纳首笔出资 13,700 万元人民币.
五、 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 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2017 年4月12 日,泰康人寿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7 票赞 成、
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批准了本次决策事项.
(二) 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泰康人寿以书面会议表决方式完成本次决策审议.
六、 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 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 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4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