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3-07-15 |
二、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价格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陈晓晖、陈晓凌、陈晓鸣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陈晓晖、陈晓凌、陈晓鸣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6个月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处理) .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 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二)公司股东唐虎林承诺 公司股东唐虎林承诺如下: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6个月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将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 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三)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为: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 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 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