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3-07-17 |
7 上述情况所体现的重大不确定因素,可能对本集团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影响. 鉴於该等情况,本公司董事在评核本集团有否充足的财务资源持续经营时,已审慎考虑本集团未来流动资 金及表现以及其可用融资来源.本集团已制订下列计划及措施以减轻流动资金压力及改善其财务状况: (i) 贷款人并未要求本集团立即偿还相关贷款,且於本公告颁布日止,本集团已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 表偿付贷款本金及利息.但是本集团依然与有关银行及金融机构积极沟通,解释本集团与关联方的财 务独立性,本集团并未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或以关联方为受益人抵押其任何资产,且本集团并无与关联 方进行持续或计划交易以致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及正常营运造成负面影响.董事有信心可 使有关贷款人不会於其原定合约还款日期前行使其要求本集团立即偿还银行贷款及公司债券的权利. (ii) 本集团已及时偿还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到期的公司债券人民币 13.75 亿元,而其余原定还款日期为二零 一九年三月的本金额人民币 6.25 亿元则延长至二零二一年三月. (iii) 本集团亦正与多间现有银行及金融机构就重续若干借款及延期还款积极磋商.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后,本集团亦与多间银行及金融机构磋商,以取得新的融资来源.就此而言,本集团已从现 有及新贷款人取得人民币 35.86 亿元的新借款,而该等新借款当中有人民币 23.73 亿元属於不包含任何 有关本集团关联方财务状况要求的协议 (惟其余新借款人民币 12.13 亿元的贷款协议包含类似条款,倘 贷款人提出还款要求,本集团须立即偿还有关借款) .董事相信,鉴於本集团的信贷记录良好,且本集 团旗下物业可用作该等贷款的抵押品,本集团将可重续现有银行贷款并於有需要时取得新的银行贷款. (iv) 本集团已采取措施加快开发中物业及竣工物业的预售及销售,并加快收回被拖欠的销售所得款项及其 他应收款项. (v) 本集团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控制行政成本及节约资本开支. 本公司董事已审阅管理层所编制、涵盖期间为自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不少於十二个月的本集团现 金流量预测.彼等认为,经考虑上述计划及措施后,本集团在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计十二个月 内,将有充足营运资金拨付其营运及应付其到期财务责任.因此,董事信纳以持续经营业务基准编制综合 财务报表乃属恰当. 尽管如此,本集团能否达成其上述计划及措施仍有重大的不确定因素.本集团能否持续经营业务将取决於 以下各项: (i) 成功与本集团现有贷款人维持持续及正常业务关系,使相关贷款人不会采取行动行使其合约权利要求 立即偿还有关借款及公司债券;
8 (ii) 与贷款人成功磋商,达成重续或延长偿还未结清借款的安排;
(iii) 在需要时成功另行获取新的融资来源;
及(iv) 成功实行计划加快开发中物业及竣工物业的预售及销售,加快收回被拖欠的销售所得款项及其他应收 款项,并控制成本及节约资本开支,藉以产生足够的净现金流入. 倘本集团未能实现上述计划及措施并按持续经营基准经营,则需要作出调整以将本集团资产的账面值撇减 至其可收回金额,就可能产生的任何进一步负债作出拨备,并将非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负债分别重新分类为 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该等调整的影响尚未在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内反映. (d) 本集团采纳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及诠释 本集团已於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应用下列准则、修订本及诠释.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