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3-07-24 |
5 ― 2.2.4.4 谈话人、记录人在谈话原始记录和《党组织派人同入党 申请人谈话情况表》相应栏目签名. 2.2.5 产生材料 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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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3.1 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1.1 范围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 3.1.2 时间 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6 个月以上. 3.1.3 程序 (1)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 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2)党支部认真听取党员、群众和有关方面意见. (3)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下同)充分讨 论,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 3.1.4 要求 3.1.4.1 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团组织推荐. 3.1.4.2 拟确定五十岁以上或初中以下学历的入党申请人为入党 积极分子的,需经市、县(区)组织部门同意. 3.1.4.3 基层群团组织一般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提出入 党积极分子建议人选,报上一级群团组织备案后向党支部推荐. 3.1.4.4 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3.1.4.5 相关情况填入《发展党员跟踪考察簿》中的《入党积极 分子人选推荐情况表》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情况表》的相应栏 目. ―
7 ― 3.1.5 产生材料 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记录, 群团组织推优记录, 征求党员、 群众和有关方面意见情况记录,党支部会议记录. 3.2 上级党(工)委备案 3.2.1 党支部报备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 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 优情况、支委会研究决定情况等,一并报上级党(工)委(具有 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工委,下同)备案. 3.2.2 党(工)委审查 主要看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 确定入党积极分 子的手续是否完备,并研究提出意见. 3.2.3 备案意见反馈 党(工)委备案意见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当备案意见与党支 部决议不一致时,应先同党支部交换意见,取得共识. 3.2.4 党支部公布公示 3.2.4.1 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工)委的备案意见. 3.2.4.2 对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 作日. 3.2.5 要求 3.2.5.1 设党总支(不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党委,下同)的, 在上报党(工)委备案前,党支部应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报党 总支审议. 3.2.5.2 相关情况填入《发展党员跟踪考察簿》中的《入党积极 ―
8 ― 分子确定情况表》的相应栏目. 3.2.6 产生材料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备案报告、党(工)委会议记录、入党 积极分子备案意见反馈单、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公示材料、党总 支审议记录. 3.3 指定培养联系人 3.3.1 党支部指派
2 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3.3.2 培养联系人主要任务 (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知识. (2)定期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 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 工作, 并指导其每季度至少递交
1 份书面思想汇报, 端正入党动机. (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一般每季度至 少1次. (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3.3.3 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应当由经过一段时间党内生活 的锻炼, 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 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 3.4 培养教育考察 3.4.1 培养教育 3.4.1.1 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 定的社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