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3-08-08 |
15 m.排 气筒高度应高出本体建(构)筑物
3 m 以上.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筒周围半径
200 m 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
3 m 以上. 4.4 周边环境质量监控 在现有企业生产、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后的生产过程中, 负责监管的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应对周围居住、教学、医疗等用途的敏感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监控.建设项目的具体监控范 围为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周围敏感区域;
未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的现有企业, 监控范围由负 责监管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排污的特点和规律及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等因素, 参照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 地方政府应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 采取措施确保环 境状况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5.1 企业应按照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