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3-08-08 |
6、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乐余镇兆丰人民路南侧, 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 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用地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从土地资源利用方面分析,据查阅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的《限制 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项目 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限制或禁止用地范围内.
7、治理太湖水环境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乐余镇,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根据《江苏省太湖
7 水污染防治条例》: 太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改、扩建化学制浆 造纸、酿造、燃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禁止销售、使用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