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3-08-12 |
5 「周先生」 指 周德雄先生,於最后可行日期为Bright Asia之控股股 东,并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兼主席 「温先生」 指 温家珑先生,要约人之唯一董事 「M S C Holdings」 指MSCHoldings Limited,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 立之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指 本通函所载有关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致股东通告,当 中载列建议决议案 「要约」 指 一中证券於股份转让完成时将代表要约人根展菏 则就全部要约股份按每股要约股份1.28港元提出之无 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 「要约价」 指 要约人根贾蹩钚胍韵纸鹬Ц吨鄹衩抗梢 股份1.28港元 「要约股份」 指 於股份转让完成日期要约人、温先生或彼等任何一方 之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之该等股份以 外之所有已发行股份 「要约人」 指Weltrade Group Limited,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 立之有限公司,其由温先生全资及实益拥有 「一中证券」 指 一中证券有限公司,一间根と捌诨跆趵褡冀 行第1类 (证券交易) 及第2类 (期货合约交易) 受规管活 动之持牌法团,其将代表要约人提出要约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中 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建议决议案」 指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之股东建议普通决议案 「买卖协议」 指 要约人 (作为买方) 与Bright Asia (作为卖方) 就股份转 让订立之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之有条件买 卖协议
6 「待售股份」 指 要约人根蚵粜槟庀Bright Asia收购之224,712,255 股股份,占於买卖协议日期及最后可行日期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数约70.11%,而 「待售股份」 指彼等任何一 股 「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 《证券及期货条例》 ,经不时修订、补 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股东特别大会」 指 本公司拟召开以寻求独立股东批准属特别交易之交易、 特别股息、削减股本及分派之股东特别大会 「股份转让」 指 建议根蚵粜橹蹩钣Bright Asia向要约人转让 待售股份 「股份转让完成」 指 完成股份转让 「股份转让完成日期」 指 最后一项股份转让条件获达成或豁免 (视情况而定) 之 日后第五个营业日或要约人与Bright Asia可能书面协 定之较后日期 「股份转让条件」 指 本通函 「股份转让条件」 一段所载之股份转让完成之条 件,而 「股份转让条件」 指彼等任何一项 「股东」 指 股份之持有人 「股东协议」 指由M S C Holdings Limited、Bright Asia及永利连接器根 鍪坌殪冻鍪凼孪钔瓿墒苯┝⒅啥 「股份」 指(i)於削减股本生效前,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50港元 之普通股;
及(ii)於削减股本生效后,该等每股面值0.01 港元之普通股;
及(iii)不时及当时与其具有同等权益之 所有其他 (如有) 股票或股份以及因任何股份拆细、合 并或重新分类而产生之本公司法定股本中之所有其他 (如有) 股份或股票,而 「股份」 指彼等任何一股
7 「属特别交易之交易」 指 该等出售事项及相关股东协议 「特别股息」 指 受出售事项完成所规限,建议由本公司按比例向於本 公司所厘定之记录日期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营业 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之股东名册之本公司现有股东 宣派及派发之现金股息,金额不超过出售协议项下之 总代价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购守则」 指 不时生效之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交易日」 指 联交所开门以进行证券买卖业务之日子 「永利连接器」 指 永利连接器有限公司,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 司,并为M S C Holdings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永利连接器出售事项」 指由M S C Holdings根鍪坌橄Bright Asia出售永利 连接器已发行股本之22%及出售事项股东贷款 「永利连接器集团」 指 永利连接器及其附属公司 「永利电业」 指 永利电业有限公司,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并为M S C Holdings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永利电业出售事项」 指由M S C Holdings根鍪坌橄Bright Asia出售永利 电业之全部已发行股本 「永利电业集团」 指 永利电业及其附属公司 「永利地产」 指Wing Lee Property Investments Limited (永利地产发展 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864) ,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 之有限公司,且於最后可行日期由永利控股持有约17% * 仅供识别 该公布所采用之汇率为人民币1.00元兑1.25港元,惟仅作说明用途.有关换算不 应诠释为该货币实际上可按该汇率或於所有情况下换算为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