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3-08-15 |
3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一、除因本次评级事项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与中融新大集团有限 公司构成委托关系外,联合资信、评级人员与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 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联合资信与评级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 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本信用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联合资信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 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改变 评级意见.
四、本信用评级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等.
五、本信用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联合资信不保证引用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六、本跟踪评级结果自发布之日起至
16 中融新大 CP001 到期兑付日有效;
根 据跟踪评级的结论,在有效期内信用等级有可能发生变化. 跟踪评级报告 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
4 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 短期融资券跟踪评级报告
一、跟踪评级原因 根据有关要求,按照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 司关于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及
16 中融新大 CP001 的跟踪评级安排进行本 次定期跟踪评级.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原山东焦化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是山东省集金融 投资、现代物流业务、能源化工有色金属于一 体的大型综合型企业.公司前身为山东焦化集 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9日取得淄博市张 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由邹 平县铁雄煤炭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王鹏共同出资 组建,原始注册资本为11000万元.后经多次增 资、资本公积转增,截至2016年9月底,公司注 册资本为33.81亿元.自然人王清涛持有公司 64.84%的股权, 为公司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原为山东省大型焦化生产企业,因转 型升级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15年逐步由 传统的生产型企业转型为大型综合型企业,形 成了 一体两翼 发展格局,业务覆盖金融投 资、物流业务与LNG新能源、能源化工有色金 属三大业务板块, 并于2016年3月将公司名称由 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为 中融新大 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旗下拥有中融金控 (青岛) 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 焦化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下属子公司,现有员 工1.1万余人,其中中高层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3500人. 截至2016年9月底,公司下设战略发展部、 组织人事部、财务中心、金融事业部、投行业 务部、品牌公关部、基建工程部、监督纪检部、 法律事务部、行政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技术 研发中心和特勤部共14个部门科室. 截至2015年底,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 司共78家(含公司本部) ,其中:8家二级子公 司;
16家三级子公司;
50家四级子公司;
3家五 级子公司. 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 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
股权投资;
企 业营销策划;
企业管理信息咨询;
经济信息咨 询(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 ;
财务顾问;
焦炭加工(仅限分检) 、销售;
化工产品(不含 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 、金属材料、建材、铁 矿石、铝矿石、燃料油、石焦油、橡胶制品、 木材、棉花、塑料制品、球团、机械电子产品、 环保材料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