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3-08-17 |
阁下如对本售股章程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持牌证券交易商或注册证券机构、银行经 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名下所有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之股份,应立即将本售股章程及随 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持牌证券交易商或注册证券机构或其他代理 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各份章程文件连同本售股章程附录三 「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之文件」 所述文件,已根愀鄯
32 章公 司 (清盘及杂项条文) 条例第342C条之规定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与 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该等任何文件之内容概不负责. 买卖本公司证券可透过中央结算系统交收. 阁下应就该等交收安排之详情及有关安排对 阁下之权利及权 益可能造成之影响,谘询持牌证券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待发售股份获准在联交所上市及买卖,且符合香港结算收纳股份之规定后,发售股份将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 资格证券,可由发售股份於联交所开始买卖当日或香港结算决定之其他日期在中央结算系统内寄存、结算及 交收.联交所参与者之间於任何交易日进行之交易须於其后第二个交易日在中央结算系统内交收.所有中央 结算系统之活动均须依皇庇行е醒虢崴阆低骋话愎嬖蚣爸醒虢崴阆低吃俗鞒绦蚬嬖蚪. NEW CITY DEVELOPMENT GROUP LIMITED 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456) 建议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四股股份可获发 一股发售股份的基准公开发售 包销商 君亿投资有限公司 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顾问 海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本封面页所用词汇与本售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接纳发售股份及缴付股款之最后时限为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星期一) 下午四时正.申请及付款手续载於 本售股章程第
17 页. 公开发售需待 (其中包括) 本售股章程第
16 页 「公开发售之条件」 一节所载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而包销协 议载有条文,倘发生本售股章程第
8 页「终止包销协议」一节所载之若干事件,授权包销商可於终止包销协议 的最后时间前终止包销协议.倘包销商终止包销协议或倘包销协议之条件未获达成,公开发售将不会进行. 股东及准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应审慎行事. 任何股东或其他人士如於公开发售之所有条件获达成当日 (预期为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 (星期二) 下午四时正) 前买卖股份,将须顺械9⑹鄄荒艹晌尢跫拔幢鼗峤兄缦.有意买卖股份之任何股东或其他 人士如对本身之情况有任何疑问,应谘询彼等之专业顾问.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目录CiC页次 预期时间表
1 释义.3 终止包销协议.8 董事会函件
10 附录一-本集团之财务资料 I-1 附录二-本集团之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 II-1 附录三-一般资料 III-1 预期时间表C1C公开发售之预期时间表如下: 递交股份过户文件以符合公开发售资格 之最后时限.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 (星期四) 下午四时正 记录日期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星期四) 寄发 (i) 售股章程文件予合资格股东及 (ii) 海外函件及售股章程予除外股东 (如有)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星期一) 接纳发售股份及付款之最后时限 . . . . 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星期一) 下午四时正 终止包销协议及公开发售成为无条件 之最后时限.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 (星期二) 下午四时正 公布公开发售之接纳结果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 (星期一) 寄发发售股份之股票及退款支票 (倘公开发售并无成为无条件) 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 (星期二) 发售股份开始买卖之预期日期.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 (星期三) 上午九时正 本售股章程所示时间均指香港时间.倘上述时间表任何变动,本公司将另行刊 发公布.本公司就上述时间表内 (或有关其他方面) 有关公开发售之事件於本售股章 程内订明之日期或时限仅属指示性质并可由本公司延长或更改. 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向股东及联交所刊发或知会彼等公开发售预期时间表之任何 变动. 预期时间表C2C恶劣天气对接纳发售股份及付款之最后时限之影响 倘於以下时间悬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或「黑色」暴雨警告讯号,则接纳发售股 份及付款之最后时限将不会落实: (i)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星期一) 中午十二时正前之任何本地时间在香 港悬挂,并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星期一) 中午十二时正解除.接纳 发售股份及付款之最后时限将延长至同一个营业日下午五时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