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3-08-19 |
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原有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 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之需 要, 决定向江苏银行南通开发区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公司同意为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 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 债率为77.29%,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额5亿元(均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31%.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八 听取《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 . 详见《2012 年度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5 附件: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审议同意 本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化工集团 )继续签订《经营服务协议》的议案,现就该议案 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化工集团于
2013 年4月7日在北京签订了《经营服务协议》并经
2013 年4月7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上述《经营服务协议》涉及的关联交 易内容包括:本公司与化工集团出于降低运营成本和保证生产正常经营的目的,互相提供综合服务及 购销货物. 化工集团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三 名独立董事管维立、孙燕红、孟全生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签署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 ,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 遵守了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 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本协议涉及交易金额(综合服务及产品购销)预计
2013 年年度最多不超过 23.4 亿元人民币(经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2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
29 亿元,经审计
2012 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 生额为
18 亿元)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需得到股东大会批 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化工集团:全称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建新,注册资本为 889,749.70 万元,主 营业务范围: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学矿、塑料、轮胎、橡胶制品、膜设备、化工装备的生产与销 售;
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化工装备、化学清洗、防腐、石油化工、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施工;
技术咨询、信息服 务、设备租赁. 关联关系:化工集团持有蓝星集团 80%股份,蓝星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 53.96%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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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综合服务(2012 年经审计的实际发生额 1.75 亿元) 化工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相关的水、电、蒸汽、冷量、氮气、污水处理及交通工具等延续发生的供 应和服务.本公司向化工集团提供的蒸汽、电、冷量、氮气、污水处理及交通工具等延续发生的供应 和服务,保证本公司使用之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