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3-08-20 |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的数量为 26,624,453 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07 年12 月18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
2006 年5月26 日经相关股权分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2006 年8月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 年8月3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原非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承诺 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做出特别承诺, 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 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在前项承诺 期满后,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量占星新材料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十二个月内不超过 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 10%;
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股份 数量,每达到星新材料的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 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1)股东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 A 股市场上 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股东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 A 股市场上 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3)股东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 A 股市 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2006 年送股及派现 经公司
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星新材料以
2005 年末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基数,每10 股送
5 股并派现金人民币 1.2 元(含税),扣税 后为每
10 股送
5 股派现金 0.58 元.该次送股共新增股份 120,000,000 股,送 股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360,000,000 股.2006 年8月14 日,新增股份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2、200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改实施后,公司非公开定向发行 A 股于
2007 年4月19 日获中国证监会发 行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07 年6月4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核准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
129 号》,公司此次向数量不超过十家的特定机构投资者,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 14,500 万股(含14,500 万股)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已正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公司向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 )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6 家机构发行了 42,082,738 股A股股 份,发行价格为 39.06 元/股.其中,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以其所拥有的中 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蓝国际化工有 限公司的股权以及广西大华化工厂、蓝星石化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化工部长沙 设计研究院和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的化工新材料主业资产认购 15,832,738 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