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8-21 |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投厦港海南拖轮有限公司(暂定名) ;
注册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暂定地址) ;
注册资本:8300万元;
出资方式:国投洋浦根薪榛贡本┲衅蠡什拦烙邢拊鹑喂境鼍叩 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3525号),将合计价值人民币4214.15万元的 洋港拖3 和 洋港拖5 两艘拖轮以及18.85万元现金出资,缴付甲方认缴出资 额. 海南厦港根薪榛贡本┲衅蠡什拦烙邢拊鹑喂境鼍叩淖什拦辣 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3526号),将合计价值人民币3468.13万元的 厦港拖7 和 厦港拖9 两艘拖轮以及598.87万元现金出资,缴付乙方认缴出资额. 股权比例:国投洋浦持股比例51%;
海南厦港持股比例为49%. 经营围:港口拖轮经营;
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 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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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国投洋浦认缴出资4233万元,以实物 洋港拖3 、 洋港拖5 两艘拖轮和现金出资;
海南厦港认缴出资4067万元,以实物 厦港拖7 、 厦港 拖9 两艘拖轮和现金出资.
2、支付方式:双方实物出资,应於合资公司办理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的20个 工作日内,向财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实物资产转移登记手续. 双方现金出资,应在所出资实物资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10个工 作日内完成.
3、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6名,国投洋浦委派3名(含董事长) 、海南厦港委 派2名、职工董事1名.设监事会,国投洋浦委派1名(监事会主席) 、海南厦港委派 1名、职工监事1名.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组成,其中海南厦港 委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可委派财务副经理1名,国投洋浦委派副总经理1 名、财务经理1名.
4、违约条款 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对合资公司认缴资本的注入,则为违约.违 约方应按未到位资本金的日万分之三计算向守约方缴纳违约金,直到纠正为止;
违 约超过半年的,违约方的股比将自然稀释,双方按实际到位资本金比例重新确认合 资公司股比及相应比例的职权,按新股比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出资义务外的任何义务,应在守约方书面提出后的 30天时间内纠正.如果能纠正而未在30天内纠正,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产 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5、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6、合同生效时间 该合同拟待双方有权决策机构履行完成决策审批程序后签订并生效.
7、定价政策: 双方以拖轮实物及现金出资,实物资产的价值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资产评估,评估报告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核准或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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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合资设立拖轮公司,有利於稳定巩固公司在洋浦港乃至海南省的拖轮市场, 实现本地化长期发展战略.
2、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 本公司将通过拖轮实物和自有资金进行投入.项目开展后,根钅康淖式 需求,如合资公司自有资金不足,将考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来解决.
3、风险分析与防控 (1)大客户集中风险 未来海南炼化码头和中石化香港码头拖轮业务占合资公司营收比例较大,两 项均为合同包乾业务,业务合同随著环境的变化存在不确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