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3-08-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0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oil fume and oil mist―Infrareds spectrophotometric method (征求意见稿) 201--发布 201--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附件

2 i 目次前言.

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方法原理.1

5 试剂和材料.2

6 仪器和设备.3

7 样品.3

8 分析步骤.4

9 结果计算与表示.5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5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6

12 废物处理.6

13 注意事项.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校正系数检验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测定.7 ii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 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吉林市环境监测 站、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萃取溶剂对人体健康有害,操作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并按规 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

125 L(标干体积) ,萃取液体积为

25 ml 时,本方法油烟和油雾的检出限 为0.2 mg/m3 ,测定下限为 0.8 mg/m3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8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油烟 Oil fume 指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 3.2 油雾 Oil mist 指工业生产过程(如机械加工、金属材料热处理等工艺)中挥发产生的矿物油及其加热 分解或裂解产物.

4 方法原理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油烟和油雾经滤筒吸附后, 用四氯乙烯超声萃取, 萃取液用红外分 光光度法测定. 油烟和油雾含量由波数分别为

2930 cm-1 (CH2 基团中 C―H 键的伸缩振动) 、

2960 cm-1(CH3 基团中 C―H 键的伸缩振动)和3030 cm-1(芳香环中 C―H 键的伸缩振动) 谱带处的吸光度 A

2930、A2960 和A3030 进行计算.

2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 5.1 正十六烷. 5.2 异辛烷. 5.3 苯. 5.4 四氯乙烯. 用4cm 比色皿,空气池做参比,在波数

2930 cm-1 、2960 cm-1 和3030 cm-1 处吸光度应 分别小于 0.

34、0.07 和0.00. 5.5 无水硫酸钠. 在500 ℃下加热

4 h,冷却后装入磨口玻璃瓶中,置于干燥器内保存. 5.6 正十六烷标准贮备液:ρ≈1*104 mg/L. 将100 ml 空容量瓶称重 (准确至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