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3-08-30 |
1―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制糖工业 Technical guidelines of accounting method for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 farm and sideline food processing industry ―sugar manufaturing industry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件为准. 2018-12-25 发布 2019-03-01 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i目次前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源强核算程序.2
5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5
6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9
7 噪声源强核算方法.12
8 固体废物源强核算方法.12
9 其他.13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制糖工业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列表形式.14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制糖工业废气污染物产污系数.18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制糖工业部分废水污染物产污系数.20 附录 D (资料性附录) 制糖工业生产装置主要设备噪声源强.22 ii 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体系,指导和规范制糖工业 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糖工业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强核算的程序、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D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中国轻工业清 洁生产中心、中国糖业协会.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8 年12 月25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9 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制糖工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糖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的程序、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糖工业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制糖工业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时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 下排放的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制糖工业主体生产装置和公辅工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 执行 GB
13223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 HJ
888 进行核算, 执行 GB
13271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 HJ
991 进行核算. 本标准不适用于利用废糖蜜制酒精、酵母等产品、以及利用蔗渣造纸、利用蔗渣和滤泥生产肥料等 制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污染源源强核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21909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