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3-09-02 |
80 60
5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6 氨氮(mg/L)
5 5
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7 总氮(mg/L)
10 10
1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8 总磷(mg/L) 0.5 0.5 0.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9 可吸附有机卤素 (AOX, mg/L)
8 8
8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 放口 排放限值10 二f英(pgTEQ/L)
30 30
30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 放口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吨/吨(浆)
30 25
1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 物排放监控位置一致 说明:
1、可吸附有机卤素(AOX)和二口恶英指标适用于采用含氯漂白工艺的情况.
2、纸浆量以绝干浆计.
3、核定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以企业纸浆产量与外购商品浆数量的总和为依据.
4、企业自产废纸浆量占企业纸浆总用量的比重大于 80%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
15 吨/吨(浆) . 4.5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 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按公式(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 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 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 的依据.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
6 在企业的生产设施同时生产两种以上产品、 可适用不同排放控制要求或不同行业国家污 染物排放标准, 且生产设施产生的污水混合处理排放的情况下, 应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 严格的浓度限值,并按公式(1)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 实基总基CQYQCii*=∑(1) 式中: 基C―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mg/L;
总Q―排水总量,吨;
i Y ―第i种产品产量,吨;
i Q基 ―第 i 种产品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吨/吨;
实C―实测水污染物浓度,mg/L. 若总Q与∑基iiQ Y 的比值小于 1, 则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5.1 对企业排放废水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 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5.2 新建企业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 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各地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 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5.3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 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f英指标每年监测一次. 5.4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 5.5 对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
4 所列的方法标准. 表4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标准编号
1 pH 值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7 2 色度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 GB/T 11903-1989
3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GB/T 7488-1987
5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1914-1989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镏和滴定法 GB/T 7478-1987 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7479-1987 水质 铵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7481-1987
6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5-2005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