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3-09-05 |
18 深燃
01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 年4月16 日 债券付息日:2019 年4月17 日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 本公司 或 公司 ) 于2018 年4月17 日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以下简称
18 深燃
01 或 本期债券 ),根据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公众投资者)》和《深圳市燃 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 款规定,公司将于
2019 年4月17 日支付
18 深燃
01 自2018 年4月17 日至
2019 年4月16 日期间的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 一期)
2、债券简称:18 深燃
01
3、债券代码:143585
4、发行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19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发行人第
3 年末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发行票面利率为 4.8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 前3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
2 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计息期限: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
2018 年4月17 日至2023 年4月17 日;
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部分或全部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8 年4月17 日至
2021 年4月17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8 年4月17 日至
2023 年4月17 日.
10、起息日:2018 年4月17 日
11、 付息日:
2019 年至
2023 每年的
4 月1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17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2、本金兑付日:2023 年4月17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 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4月17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本 金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5、上市时间和地点:
18 深燃
01 于2018 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