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3-09-07 |
2018 年12 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及利 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将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9,959,940.83 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届时存放该资金的账户销户. 综上所述,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 部使用完毕,存放募集资金的账户已销户. (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517,433,929.30 元,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累计产生利息收入 21,898,826.52 元(含理财产品收益 9,274,013.70 元),2018 年1月31 日从证券户转入 1,585,000.00 元股利;
公司实际从 募资金转出的资金 540,917,755.82 元, 其中用于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 资金 36,382,867.04 元(其中 意德丽塔 ( 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 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 ( 二期) 项目置换前 期投入 资金18,060,000.00 元;
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台 项目置换 前期投入资金 2,128,545.88 元;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3 万吨高档玻璃器皿 项目置换前期投入资金 16,194,321.16 元);
支付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3 万吨高档玻璃器皿 项目进 口设备款项、关税、运费合计 99,891,402.88 元;
支付手续费 42,054.93 元(包含 2.3 万吨高档玻璃器皿手续费 40,669.06 元);
将从证券户转入的 股利 1,585,000.00 元转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03,016,430.97 元(含利 息收入).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账户 已销户.
3、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存放募集资 金的账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 《 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 时制定、修改了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公司 于2011 年4月19 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徽商银行蚌埠分行淮上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 支行,就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13 年3月26 日发布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工作, 保荐机构 变更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变更为方书品、 汪艳. 公司于
2013 年4月26 日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4 年9月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变更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徽州大道支行超募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