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3-09-09 |
21 号 转发 《 关于苏州市区今冬明春非居民用 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市相城 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经区政府 同意,现 将苏州市物价局 《 关于苏州市区今冬 明春非居 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的通知》(苏 价环 匚⒛18〕 130号 )转 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苏州市区今冬明春非居 民用天然气销售价 格疏导的通知》(苏 价环 匚⒛18〕 130号)抄:茵 苏州市物价局,区政府办公室,区经信局、区 商务局、区 旅游局、 区 物价检渣分局 苏价环字 匚2018〕 130号 关于苏州市区今冬明春非居民用 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的通知 ` 各区物价局,苏 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 州天然气管 网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 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 司天然气销售东部分公司与苏州天然气管 网股份有 限公司就今冬明春期间 (2018年11月 1日 -2019年 3月
31 日)签订的 《 2018-2019年 冬季天然气购销合同》有关门站 价格调整条款,经 市政府同意,决 定疏导苏州市区今冬明春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I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非居 民用、其他 (公用事业 )用 天然气销售价 格每立方米统一上调 0.56元 .调整后,市 区非居 民用管道 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 3.686元 ;
其他 (公用事业 )用 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 3,506 .
二、本次市区非居 民和其他 (公 用事业)用 管道天然气 销售价格疏导时间从 2018年11月 1日 起至 2019年 3月
31 日止.
三、本次非居 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范围为苏州燃气 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供气区域,其他各区 (不 含吴 区)天然气价格疏导方案、执行 日期等与其同步统一,并 由各区价格 主管部门报当地 区政府 (管 委会 )审 定后执行.
四、建立非居 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 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 5%时,由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向市物 .联动周期不低于半年.
五、相关要求 顺利实奄F芽忑 吴衾每謦鬲菔嚣暑履忝翁7璧耋 淼曷丞笠要加强与上下游用户的供需衔接,保 障市场平稳运行. 2.各 区燃气企业要严格执 确抄表、价格公示等工作,不 高用气价格以及串通价格等, 社会关切,营 造良好舆论氛围 }大 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 3.各 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力 复籍覆誉辏露苡发鸢鸢桥薏奎至莛辶雾犁贤斧荔玺蕹彝冥黍气市场秩序. (此 件公开发布 ) 抄送:省 物价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市 发改委、 经信委、 财政局、 住建局、 交通运输局、 苏州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