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3-09-12 |
一、股东大会设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不得无故 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 须向大会秘书处申请,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非股东(或代理人) 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
五、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六、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 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秘书处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3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办法说明
一、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 对所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二、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股东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投票.
四、投票人对会议所审议事项可以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五、投票人填写表决票后,投入票箱,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六、收回的表决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表决票,表决有效;
收回的表决票多于发出的表 决票,表决无效,应重新进行表决和选举.
七、会议对所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方能通过.
八、会议表决设计票、监票人3 名,其中2 名为股东代表,1 名为监事.计票、监票 人对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
九、计票工作结束后,由计票、监票人代表向会议宣布表决结果.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秘书处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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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关于 关于 关于
2009 年年年年《 《 《 《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 》 》 》及及及及《 《 《 《年度报告摘要 年度报告摘要 年度报告摘要 年度报告摘要》 》 》 》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向本 次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09 年度报告》及《公司2009 年度报告摘要》,提请各位股东审 议. 根据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会 广会 广会 广会所审字 所审字 所审字 所审字[2010]第第第第10000550012号号号号审计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年度报告格式与内容的要求,公司已将2009年年度报告及 年报摘要编制完成,并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于2010年3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报纸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和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进行了公开披露. 《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见2010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