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3-09-15
浙江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兼顾 人防需要设计导则

2017 年9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1 前言 为规范浙江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兼顾人防需要的设计, 提高浙江省城市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战时防护能力,推进我省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导则编 制组通过广泛调研, 认真总结近年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兼顾人防需要的设计 经验,遵循国家现行标准,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和 修改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为

6 章. 主要内容是: 总则、 术语和符号、 基本规定、 结构防护、 附属设施、孔口防护.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管理,由主 编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 或有关资料寄送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宝石一路

4 号) ,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主编单位:浙江省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参编单位: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同技联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 金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张芝霞 李志飚 张永明 陈瑶王卫洪 袁继纲 袁静束昱张广健 胡银生 姜金斌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徐忠勇 王一明 赵宇宏 李冰河 丁志斌 刘福林 陈小亮 周松国

2 目录

1 总则

3 2 术语、符号.4 2.1 术语

4 2.2 符号

5 3 基本规定

6 4 结构防护

7 4.1 一般规定

7 4.2 工程材料

7 4.3 常规武器爆炸动荷载作用下结构等效静荷载

8 4.4 荷载组合

10 4.5 内力分析和截面设计

11 4.6 构造规定

13 4.7 平战转换

15 5 附属设施

16 5.1 通风系统

16 5.2 给排水系统

16 5.3 电气系统

17 6 孔口防护

18 本导则用词说明

19 引用标准名录.20

3 1 总则1.0.1 为提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战时防护能力,规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兼顾人防需要的设计,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新建、扩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干线和支线工程兼顾人 防需要的设计.企业建设的自用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兼顾人防需要的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 现行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标准的规定.

4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综合管廊 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2.1.2 兼顾人防需要 在满足平时使用功能的基础上, 在设计中增加部分战时功能并采取平战转换 措施, 提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战时防护能力,保证战时地下综合管廊内主要 管线安全使用的建设要求. 2.1.3 平时 和平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胁的时期. 2.1.4 战时 战争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的时期. 2.1.5 临战时 临战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明确进入战前准备状态,直至战争爆发的时 期. 2.1.6 楼梯式出入口 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出入端从楼梯通至地面的出入口. 2.1.7 竖井式出入口 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出入端从竖井通至地面的出入口. 2.1.8 临空墙 一侧直接承受空气冲击波作用,另一侧不接触岩、土的墙. 2.1.9 舱室 由结构本体或防火墙分割的用于敷设管线的封闭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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