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3-09-23 |
4000 吨固体 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池州胜友炭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
4000 吨固体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 )已收悉.
根据国家建设项 目环保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 以及专家评审意 见,经我局集体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池州胜友炭业有限公司年产
4000 吨固体燃料建设 项目位于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桃坡村南山组,厂区中心坐标 为东经 117.522713°,北纬 30.471123°.项目租用土地约
1500 平方米, 建设生产车间、 仓库等总建筑面积
240 平方米, 购置环保卧式连续炭化生产线一条, 利用废弃的秸秆、 菌棒、 木屑等农林废弃物,达到年产
4000 吨木炭生产能力. 该项目已于
2018 年7月31 日通过贵池区发改委备案, 备案证号为贵发改备[2018]39 号,项目代码为2018-341702-42-03-013622. 经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2 审查,项目选址符合梅街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二、原则同意专家组对《报告表》的技术评审意见,同 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境保 护法》 、 《大气污染防治法》 、 《水污染防治法》 、 《环境噪声污 染防治法》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 、 《安徽省大气污染 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 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 达标排放.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管理.厂区应科学规划布局,做 到生产作业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对含废塑料的菌棒等原料 必须采用人工分拣等方式将塑料全面去除后方可作为原料 使用.项目需使用密闭的粉碎机和筛分机,并设置负压收尘 系统,将粉碎和筛分过程收集的粉尘与炭化机尾气一起引入 燃烧器中,燃烧后作为烘干机热源,烘干后的物料使用旋风 收集器收集,旋风收集器排出的烟气接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通过不低于
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木炭成型加工需选用配 套粉尘收集系统的密闭式生产设备,将成型加工等过程中产 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15 米高的 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放的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厂内道路、生产作业区、仓库、料3库等地面应作混凝土硬化,厂内未硬化的裸土地块均应进行 绿化;
原料和成品堆场均应建设封闭式仓库, 严禁露天堆放;
进出料口处应进行封闭围挡、对厂内道路和作业场所应及时 清扫保洁,定期洒水降尘,通过以上措施防治后,应确保厂 界无组织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管理.厂区排水应按雨污分流制 进行设计建设,严禁违法乱排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 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周边农田农肥使用,不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优选低噪声、低能耗的设 备,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 通过采取厂房隔声、 设备内置、基础减振、绿化降噪、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合理 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要求.